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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防洪挡板高度规范要求

更新时间:2025-08-23 来源:本站 点击次数:57

车库防洪挡板高度需根据所在地区淹水风险确定,一般地区不低于 0.5 米、易受淹地区不低于 1 米、严重受淹地区不低于 1.5 米,新建车库出入口挡水高度通常不低于 0.6 米;特殊情况下需结合地势、水情监测或历史数据调整,且需配合挡板强度、防汛设施等确保防洪效果。

一、分区域核心高度标准

当前车库防洪挡板高度的基础规范,主要依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防汛防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东莞防汛实施方案》),该文件针对不同淹水风险区域明确了具体要求,同时可作为全国同类场景的参考依据。

(一)一般地区:不低于 0.5 米

《东莞防汛实施方案》规定,无显著淹水风险的一般地区,车库出入口防水挡板高度需≥0.5 米。此高度基于城市正常排水能力设计,可应对日常暴雨导致的轻度积水,避免雨水倒灌损坏车辆或物品。例如城市中地势平缓、排水管网完善的新建小区车库,普遍采用 0.5 米挡水板即可满足基础防洪需求。

(二)易受淹地区:不低于 1 米

针对地势低洼、靠近河湖或排水管网老化的易受淹地区,《东莞防汛实施方案》要求挡板高度≥1 米。这类区域降雨后积水上升速度快,1 米高度可抵御中等强度洪水冲击,如城郊沿河小区、老城区低洼车库,需按此标准安装以降低淹水风险。

(三)严重受淹地区:不低于 1.5 米

对于处于洪水行洪通道、历史上多次遭遇严重淹水的区域,《东莞防汛实施方案》明确挡板高度≥1.5 米。例如部分城市老旧城区车库,汛期周边河道水位易快速上涨,1.5 米高度能更好的阻挡深水侵入,减少财产损失。

二、特殊场景的高度调整规则

除基础区域划分外,需结合实际场景灵活调整,相关要求同样参考《东莞防汛实施方案》及行业通用规范:

(一)无积涝风险的高地势车库:可自主决定是否安装

若车库位于区域地势高点(出入口标高远高于周边地表),经专业水文地质研判确认无积涝风险,物业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不安装挡板,但需将研判结果张贴于车库出入口公示。例如山顶别墅车库、高坡独立车库,因地形优势无积水可能,可豁免安装。

(二)需水情监测研判的小区:按实际风险定高度

部分小区存在内部地势差异或特殊排水情况,无法直接归类为上述三类区域,需通过长期水情监测(如记录降雨后积水深度、时长)确定风险等级,再对应设置挡板高度。例如大型社区内部分车库靠近景观湖、部分位于高地势,需分别按易受淹、一般地区标准设置。

(三)无历史积水数据的车库:按 1.5 米标准执行

《东莞防汛实施方案》特别要求,若车库未设立积水标尺、无历史淹水记录,为避免风险遗漏,需按严重受淹地区标准安装≥1.5 米的挡板。多数老旧小区车库因缺乏数据记录,需严格遵循此规定。

车库防洪挡板高度规范要求

三、高度与配套条件的关联要求

挡板高度需与强度、防汛设施等配合,才能确保防洪效果,相关技术要求参考《地下室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及《东莞防汛实施方案》补充规定:

(一)强度与刚度:随高度同步提升

高度越高、长度越长的挡板,受洪水冲击力越大。需按《地下室防水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确保挡板强度、刚度与尺寸匹配 —— 地面及两侧墙体需设卡槽固定,跨度超 3 米的挡板需在背面加设支撑杆,防止被洪水冲垮。例如宽度 5 米、高度 1.5 米的车库出入口挡板,需搭配厚度≥3mm 的钢板材质及钢制支撑杆。

(二)与其他防汛设施协同

《东莞防汛实施方案》建议,挡板需与防水布、防汛沙袋形成 “多重防护”:挡水板迎水面外口铺防水布防渗透,迎水面及背水面各设 3 层以上防汛沙袋(单袋重量≥25kg),增强挡水稳定性。沿海地区车库应对台风风暴潮时,此组合可大幅提升防洪效果。

(三)露天匝道 / 走道的特殊处理

若车库出入口连接露天匝道或走道,且匝道 / 走道两侧墙体高度低于挡板要求高度,需按《东莞防汛实施方案》要求加高墙体至挡板高度,避免雨水从侧面漫入。例如商业综合体地下车库,若连接路面的露天走道墙体仅 0.4 米高,需加高至 0.6 米(与新建车库挡板高度匹配)。

四、新建车库的设计建设规范(附审查验收要求)

新建车库防汛设施需纳入工程全流程管理,核心依据为《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及《东莞防汛实施方案》对新建项目的补充要求:

(一)设计阶段:强制纳入规划

(二)审查与验收:同步把关

  • 施工图审查机构需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及《东莞防汛实施方案》,将挡板设计列为必审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

  • 建设、施工单位需确保挡板与主体工程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需现场核查挡板高度、强度及配套设施,验收合格方可交付。

引用文件汇总

  1.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防汛防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2. 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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